7月25日,北海大学的六名学生在访问内蒙古矿业行业时被淹死,这一事件继续引起人们的关注。那天,北部大学的官方网站变成了黑白,以哀悼这些学生。著名的律师福·简(Fu Jian)认为,当学校组织学生进行校外访问时,它将负责安全教育,避免风险和管理。如果学校未能完全执行安全通知,风险评估或明确定义业务安全责任,则违反了安全保证的安全保证,并且应根据其过错级别对薪酬造成相应的民事责任。但是,与直接安全管理公司相比,学校责任通常是次要责任。根据“生产安全法”的相关规定,劳动和运营部门有义务维护,管理和确保S劳工现场的AFETY设施。作为主要生产和运营的主体,所涉及的业务存在问题,例如对维护的检测不足,负载分数损失和无限数量的人数。它违反了安全管理义务,是事故的直接原因,应带来基本责任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198条,如果一家企业未能履行安全义务并对另一个企业造成伤害,则必须带来责任,受害人的家人应支付死亡薪水损失,赔偿葬礼和其他损失。此外,相关的商业人员违反了安全管理法规并造成了重大伤亡,这可能涉嫌在刑法第134条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。这也是三人入狱的法律依据。作为管理安全和现场保护的直接负责人,他们的职责失败是直接造成的,并且与事故,他们应该带来相应的刑事责任。